2023-03-02 16:18:37 来源 : 鲁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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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中网淄博3月2日讯医疗机构是整个社会药品使用的主要渠道,医疗机构药品的存储条件、管理水平等,直接影响药品安全。2022年9月,淄博市市场监管局与淄博市卫健委、淄博市医疗保障局“三医联动”,联合印发《淄博市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制定评定标准,构建领导组织,提出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努力建成科学规范、管理有序、质量可靠、医院用心、政府安心、患者放心的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
2023年年初,淄博市市场监管局把“规范化药房(库)”建设确定为今年一项重点工作,局领导充分重视,区县局积极响应,查不足、补短板,在全市范围内拉开“规范化药房(库)”建设大幕。
张店区市场监管局通过“三步走”,推进医疗机构药房规范提升。开展动员部署,全面自查自纠,利用会议培训向各级医疗机构解读《实施方案》,组织医疗机构开展培训和自查自纠,提升药品规范使用意识,完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把握时间节点,开展规范提升,联合卫健、医保对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剂使用全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现场指导。着眼长效发展,以点带面推进,以“规范化药房(库)”示范创建为契机,健全监管制度,加大监管力度,着眼提升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主体责任意识,起到规范一家、带动一片的示范效应,通过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用示范带动行业自律,为辖区的药品使用质量监管打下基础,规范创建活动初见成效。
博山区市场监管局以“服务走在监管前”的理念,靠前部署,促规范、提效能、消隐患,推动将全区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并与年度考核相挂钩,区政府按季度直接调度创建进度,发挥医药、医疗、医保“三医联动”的作用,形成合力,全面攻坚,确保创建工作科学、有序、顺畅进行。采用网格化推进、标准化建设、智慧化监管的工作模式提高效能,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标准”的要求,以全区十个市场监管所为单位,设置10个网格,各所所长为网格责任人,再以各所片区为单位,全区共设置基础网格26个,每个网格设置2名药品监管责任人,基础网格人员直接挂包“规范化药房(库)”创建单位,有针对性地对创建单位进行创建指导,切实提升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水平。
桓台县市场监管局多线部署“规范化药房(库)”建设工作。联合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共同发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建设验收时间节点和步骤。组织辖区9个市场监督管理所部署建设工作具体要求,发动辖区进行验收动员。召开全县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库)”建设工作推进会,全县29家医疗机构代表出席会议,会上强调了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要达到“购进渠道合法、设施设备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台账记录完备、药品质量安全”的目标,明确了检查验收的时间节点,动员各医疗机构抓紧自查,准备迎接联合检查组验收。
沂源县市场监管局高标准、严要求,“三项措施”扎实推进“规范化药房(库)”建设工作。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联合卫健、医保等部门召开动员会、培训会,聘请专家解读“规范化药房(库)”验收标准,调动医疗机构积极性,全县740家医疗机构全部参与“规范化药房(库)”建设工作。加强管理,全面指导,对全县各级医疗机构进行摸底调查,分门别类制定创建指导服务措施,按照先易后难、试点先行的原则分批次分步骤开展建设工作。对照标准,检查验收,联合卫健、医保、医疗机构专家组成验收小组,按照标准,成熟一个,验收一个。验收小组为长期专家检查组,对“规范化药房(库)”进行后期评估、检查、督导,确保形成长效机制。
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00多家一级以上医疗机构递交现场验收申请。下一步,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将全面推进药房规范化建设及评定验收工作,计划在年内完成全市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药房(库)规范化建设,明年年底前完成所有医疗机构药房(库)规范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