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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不健全、违规开展固有贷款业务……17张罚单全部针对一家公司

2022-03-22 18:17:57 来源 :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

3月17日,四川银保监局一次性发布了针对四川信托的17张罚单,涉及四川信托股东、原董事长、原总裁、原副总裁等17人。处罚内容涵盖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取消高管任职资格、警告、罚款等,罚款累计785万元。

四川信托收到17张罚单

3月17日,四川银保监局公布17张关于四川信托的罚单,17名相关责任人被罚,合计被处罚金额达785万元,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取消任职资格、禁止从事银行业等。

其中,刘景峰被处罚金额最高,达156万元。此外,刘景峰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10年、警告。罚单显示,刘景峰共涉及11项案由,包括公司治理不健全,违规开展固有贷款及信托业务,资金流向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开展固有贷款业务,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偿还本公司其他固有贷款;违规开展信托业务,将信托财产挪用于非信托目的用途等。资料显示,刘景峰此前任四川信托总裁,于2019年11月12日董事任职资格获得核准。

牟跃因12项案由被四川银保监局取消董事任职资格5年,并被处以警告和罚款人民币120万元。据了解,牟跃此前任四川信托董事长。

陈洪亮受处罚力度也较大,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5年、警告和罚款人民币90万元。罚单显示,陈洪亮因变相为房地产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融资、违规开展结构化证券信托业务、违规开展通道类融资业务共涉及等10项违规案由。据了解,陈洪亮此前任四川信托副总裁兼首席风控官。

去年四川信托已被罚3490万元

2020年12月22日,四川银保监局官网公布,监管部门发现,四川信托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背离受托人职责定位,将部分固有贷款或信托资金违规用于相关股东及其关联方。在监管部门责令整改后,相关股东拒不归还违规占用的资金,严重危及该公司稳健运行,损害信托产品投资者和公司债权人合法权益。

根据有关规定,四川银保监局决定对四川宏达(集团)、四川宏达股份、四川濠吉食品(集团)、汇源集团采取监管强制措施,自2020年12月22日起,限制上述股东参与四川信托经营管理的相关股东权利,即不得行使包括股东(大)会召开请求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处分权等权利。

去年3月12日,四川银保监局已经对四川信托发布了处罚,四川信托主要违规事实达13条,包括公司治理不健全,违规开展固有贷款及信托业务,资金流向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开展固有贷款业务,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偿还本公司其他固有贷款等,针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合计对其罚款3490万元。

四川信托于2010年正式成立

相关资料显示,四川信托于2010年11月28日正式成立,公司注册资本35亿元。公司2019年报显示,四川宏达(集团)和四川宏达股份分别持有四川信托32.04%和22.16%股份,分别位列第一大和第三大单一股东,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刘沧龙。四川中海信托为四川信托的二股东,持股比例为30.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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