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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一季度被罚7470万元 11人拟被终身禁入 涉及人保寿险等

2022-04-20 21:40:40 来源 :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

原标题:保险业一季度被罚7470万元,11人拟被终身禁入,涉及人保寿险等

近日,据普华永道最新发布的《2022年一季度保险行业监管处罚分析》报告,今年一季度,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共开出602张罚单,涉及104家保险机构,罚单总金额达7470万元,相较去年同期,罚款金额和数量都略微上涨。

具体来看,一季度财产险和中介机构的罚单数量、罚款金额都同比下降,但人身险这两项指标均大幅增长,成为监管关注的焦点。其中,“编制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虚列费用”“未严格执行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外利益”等成为人身险公司前五大违法违规事由。

一季度监管还拟禁止5家寿险公司的11名保险从业人员终身进入保险业,涉及富德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人保寿险重庆市分公司等,这些从业人员均因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盛云穆迪公司发行的“盛云大山”产品,帮助盛云穆迪公司以销售基金为名,非法募集资金,行吸收公众存款之实,经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判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一季度除了人保寿险重庆市分公司保险从业人员被拟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之外,人保寿险还收到了多张罚单。其中,今年1月,江苏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业务数据不真实,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心支公司被罚款32万元;钟慧负管理责任,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今年2月,中国银保监会赣州监管分局公布多条处罚信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都县支公司及公司多位管理人员被处罚。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都县支公司存在承诺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活动;内部管理不到位,通过员工个人账户收取保费等违规行为,被处予警告和11.9万元罚款。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都县支公司孔树根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都县支公司承诺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以及内部管理不到位,通过员工个人账户收取保费的违法行为负直接主管责任,被处予警告和1.5万元罚款。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都县支公司李莉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都县支公司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活动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被处予警告和0.5万元罚款。

此外,人保寿险青岛市分公司曾因虚假宣传等行为被罚22万元。2018年9月26日,原青岛保监局下发对人保寿险青岛市分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青岛保监罚〔2018〕18号),发现该公司存在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原青岛保监局认为,公司满期生存金给付给投保人、产品宣传内容不规范两项行为违反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第五十五条,依据该规定第六十九条,决定对人保寿险青岛市分公司警告并罚款1万元。万能险回访话术不完整行为违反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依据该办法第三十四条,决定对人保寿险青岛市分公司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王某警告并罚款3000元;工作人员误导和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依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决定对人保寿险青岛市分公司罚款10万元;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尚某某、逄某某、刘某,分别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客户信息不真实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决定对人保寿险青岛市分公司罚款10万元;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汤某警告并罚款1万元。

同时,原青岛保监局下发对人保寿险青岛市分公司代理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青岛保监罚〔2018〕13号)(青岛保监罚〔2018〕17号)分别对个人代理人秦某某存在虚假宣传行为、个人代理人孙某存在误导宣传行为分别予以警告并分别罚款5000元。

关键词: 7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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