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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再迎政策利好!金融服务怎么细化怎么来!还要为专精特新“小巨人”开发专属金融产品

2022-04-09 08:28:38 来源 : 上海证券报

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再出实招!

银保监会官网4月8日发布消息称,已于近日印发《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从总量、结构和成本方面,对今年全年的目标予以明确。

在总量方面,银行业继续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户数“两增”。

在结构方面,力争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中信用贷款占比持续提高;努力提升小微企业贷款户中首贷户的比重,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实现全年新增小微企业法人“首贷户”数量高于上年。

在成本方面,在确保信贷投放增量扩面的前提下,力争全年银行业总体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2021年有所下降。

提高信用贷款发放效率

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2月末,贷款余额19.67万亿元,同比增长22.16%,较各项贷款增速高11.15个百分点;有贷款余额的户数达到3450.58万户。

2022年前两月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5.57%,自2018年一季度以来保持稳步下降态势,已累计下降2.24个百分点。

《通知》要求,进一步增强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

具体举措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产品创新力度,加强对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的挖掘运用,着重提高信用贷款发放效率。

针对小微企业轻资产特点,积极推广存货、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质押融资业务,降低对不动产等传统抵押物的过度依赖。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及其合作担保机构有序开展总对总的“见贷即保”批量担保业务,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信贷支持,合理分担贷款风险等。

将政策红利

向终端利率价格有效传导

为巩固向小微企业让利成果,《通知》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应动态反映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走势,并将货币、税收减免、财政奖补等政策红利向终端利率价格有效传导。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合作以转贷款资金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终端平均利率不得高于当地同类机构同类贷款平均水平。

做好延期还本付息

政策到期的接续转换

《通知》要求,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接续和贷款期限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到期的接续转换。

《通知》提出,进一步推广“随借随还”模式,加大续贷政策落实力度,主动跟进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正常类小微企业贷款积极给予支持。

此外,对确有还款意愿和吸纳就业能力、存在临时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统筹考虑展期、重组等手段,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贷款还本付息方式。

确保个体工商户

贷款余额、户数持续增长

《通知》要求,强化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助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

具体看,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重点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的中长期信贷投放,积极支持传统产业小微企业在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绿色转型发展等方面的中长期资金需求,助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

银行保险机构要主动建立健全与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及主管部门的信息对接机制,精准获客,开发专属金融产品。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完善科技信贷服务模式,发挥与子公司的协同作用,为小微科创企业提供持续资金支持,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与外部投资机构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新模式,在企业生命周期中前移金融服务。

聚焦扩大对新市民、个体工商户等微观主体的金融覆盖,《通知》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要围绕保就业、保民生任务,聚焦通过就业就学等方式转入新城镇、融入当地的新市民群体,针对其创业就业、购房安居、教育培训、医疗和养老保障等方面的金融需求强化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大保险保障力度,优化账户开立、工资发放、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及使用等环节流程,提升金融服务的均等性和便利度。

《通知》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投放,根据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特点改进信用评价和授信管理,确保2022年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户数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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