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31 18:47:47 来源 : 证券时报网
证券时报网讯,据央行网站12月31日消息,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网信办、外汇局、知识产权局就《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明确,要求金融机构自行开展或委托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必须在金融管理部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进行。禁止任何机构或个人为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提供网络营销。禁止通过互联网面向不特定对象营销私募类金融产品。
关键词: 央行等7部门就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金融产
11天10板九安医疗 不存在炒作股价情形
退卡须付违约金 霸王条款换马甲
好欢螺虫卵事件持续发酵 提出“商业诋毁”论?
入境游经历40年来萧条 员工离职业绩亏损
手握爆款致业绩大涨 青瓷游戏仅靠《最强...
显著标明关闭标志 互联网广告要“治病”